捷克銀行監管的蠢蠢欲動
捷克國家銀行告訴國外媒體(Finance Magnates):「從事自營交易的公司所使用的業務模式可以採取各種形式,其中一些可能受 MiFID (Markets in Financial Instruments Directive) 監管框架的約束。」
在這個背景下,值得一提的是,頂尖的自營交易公司之一 FTMO 設址於捷克共和國。
捷克國家銀行表示:「我們認為相關的 MiFID 服務可能包含接收傳遞與一種或多種金融工具相關的訂單,例如:客戶執行訂單、或自營交易。」
「然而,在其他情況下,MiFID 的豁免條款適用,因此自營交易實體不受捷克國家銀行的監管,不需要受到監管。此外,如果有欺詐嫌疑,我們強調這種行為將受刑法約束制裁。」
捷克國家銀行表示已「注意到自營交易行業」,並且「非常了解自營交易現象的存在和發生」,並認為「需要在歐盟層面評估這個領域的潛在新規範。」
此外,根據 Muinmos 的創始人兼首席執行官 Remonda Kirketerp-Møller 的說法「監管機構一直在進行研究、蒐集數據,並與行業參與者進行諮詢,以更好地了解自營交易的性質及其影響。」
然而,沒有任何頂級監管機構確認他們將推動自營交易的監管,使捷克國家銀行成為歐盟首個對自營交易監管發表評論的機構。
延伸閱讀:監管機構 ESMA 對自營交易可能的新規定進行了初步審查
無需監管?或與外匯差價合約同樣的規範?
自營公司 Axi Select 的負責人 Greg Rubin 表示「自營公司應該受到與外匯差價合約經紀商相同的規則和審查」。
同時,另一間自營公司 FTMO 的總法律顧問 Matus Tutko 認為不需要監管,因為「當前的監管環境已經足夠健全」。而 Tutko 所指的「當前監管環境」是指通用商業規則,如「消費者保護規則、數據保護規則、國際制裁規則等法律」。
FTMO 的總法律顧問表示「我真的相信有充分的理由說,現代自營交易行業不應該受到任何具體監管的約束,客戶只是在模擬帳戶上交易,從未為實際交易存入任何資金,因此他們不會面臨任何損失資金的風險。」不過他也支持「自我監管有助於實現合規,進而增強客戶的信任。」
Axi 的 Rubin 則持相反意見,他詳細說明了「自營公司最終服務於有獲利野心的零售/散戶交易者(Retail Trader),我看不出這與標準的外匯差價合約行業有何不同,當然,我們知道該行業受到嚴格監管。」
Rubin 表示「似乎該行業迄今能夠避免監管的主要原因是使用模擬帳戶而非實際交易帳戶的技術性問題,這表示它是虛擬的,沒有任何『真實交易』或金融交易發生,當你剖析這些技術細節時,你會發現自營挑戰中的行為與在經紀商處交易差價合約非常相似。」
Leverate 的首席執行官 Ran Strauss 也認為「自營公司最終將被要求遵守與我們目前在差價合約行業中看到的相同標準的監管和透明度。」
儘管大多數人認為現在是時候了,TRAction 的聯合首席執行官 Quinn Perrott 認為「對於主要監管機構來說,還有更重要的監管要求。如果經紀商使用類似自營公司的帳戶結構來規避當地對零售客戶交易差價合約的禁令或對差價合約施加的特定要求,那就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
自營監管應適用新規則?舊框架?
儘管目前監管機構尚未正式宣布他們對自營交易的監管計劃,但問題依然存在:會有一套新規則,還是會將自營交易的條款納入經紀商的現有規則?
SALVUS Funds 的風險與合規總監 Evdokia Pitsillidou 認為「可以考慮同時採取這兩種方法來有效監管自營交易,不僅可以加強現有的金融服務公司監管框架,例如:OTC 零售經紀商,以適應自營交易活動。透過加強目前監管框架將涉及更新法規,以應對自營公司及其客戶的特殊需求。」
「同時也可以引入專門針對自營交易公司的新規則。這些規則將根據自營交易的獨特的特性設計,包括提供的服務類型、服務的客戶性質以及採用的交易策略的複雜性。」
大多數 Finance Magnates 交談的專家都同意混合方法,而不是全新的監管規則。
Herzog Law 的合夥人 Eden Lang 和 Ariel Yosefi 也表示「儘管自營交易具有獨特的特性,但這些差異並不足以需要全新的立法或任何不同的監管監督,這種方法利用了現有的監管基礎環境,同時針對自營交易所帶來的獨特風險和機遇進行調整,例如:放寬許可和最低資本要求。」
自營交易公司的未來潛在監管
自營交易公司允許零售交易者使用公司的資金進行交易,並與他們分享部分利潤。不過交易者需要通過交易挑戰來證明自己的技能,而大多數的挑戰,甚至是資助帳戶的交易,都是在模擬環境中進行的。
作為註冊的企業,自營交易公司不需要發布經紀商必須披露的任何業務數據。
Devexperts 的首席執行官 Evgeny Sorokin 表示「最大的問題是判定挑戰通過或失敗的規則,這個領域有很大的操作空間。公司有財務利益,不希望交易者通過挑戰,許多交易規則『沒有明確定義,而是基於自營公司的自由裁量』。」
挑戰成功率的透明度確實是監管機構可以關注的一個領域。這與零售外匯和差價合約的監管非常相似,因為許多頂級監管機構要求經紀商顯示其虧損客戶的百分比。
Leverate 的首席執行官 Ran Strauss 表示「我們期待與差價合約公司相同的監管和透明度,例如,接露並展示成功挑戰的百分比、支付與收入的對比、他們的流動性來自哪裡等。」
如果交易者成功完成交易挑戰,他們往往會面臨支付挑戰,部分自營交易品牌例如:The Funded Trader、Skilled Funded Traders 和許多其他品牌突然停止支付,導致社交媒體論壇上出現大量客戶投訴,儘管 The Funded Trader 承諾履行其支付義務,但 Skilled Funded Trader 仍未運營,尚未發表公開聲明。
Sorokin 也表示「確定行業結構並保障支付,如果自營公司面臨財務困難是另一個重要領域,這可以通過要求自營公司將支付與其業務的其他部分分開來實現。還有一系列其他關於支付的規則,公司需要遵守這些規則,確保在承諾的時間內進行支付。」
TRAction 的 Perrott 認為「適合性測試將是自營交易監管的良好開端,還應該對提供給客戶的定價透明,這是評估其表現的基礎,而完全披露帳戶結構,是否在實際資金或合成帳戶(模擬帳戶)上交易」更是監管機構必須關注的另一個領域。
FPFX Tech 的首席執行官 Justin Hertzberg 認為,行業的監管應包含以下幾點:
- 自營公司的負責人的背景、能力和財務審查
- 在交易者獲得資助帳戶之前對所有交易者進行 AML/KYC 檢查
- 隨著「資助帳戶」的數量和金額增加,設立一致、動態的淨資本要求
- 披露和透明地展示模擬/虛擬或即時交易環境、流動性來源、交易執行的對手方、利益衝突、存款資產、通過/失敗率、支付金額和數量
- 行銷材料的審查,以確保其清晰、準確和真實性
- 年度財務和合規審計
自營交易公司的未來
儘管自營交易存在爭議,但這類服務的受歡迎程度只會上升。
幾家零售經紀商,包括 ThinkMarkets、OANDA、Hantec Markets 和 Blueberry Markets,都推出了他們的自營交易服務,預計未來會有更多公司加入。
Devexperts 的首席執行官表示「我們將看到越來越多的傳統零售經紀商進入這一領域,這對行業和交易者來說都是一件好事。這些公司已經受到監管,並在營運,因此他們可以被信任遵守規則,如果不遵守,他們的損失會更大。」
FPFX 的 Hertzberg 補充說「經紀商是最好的自營公司,因為他們通常資本充足,由具有豐富金融服務經驗的高管領導,已經在多個司法管轄區運營受監管的業務,並且擁有運營此類業務所需的大部分基礎設施。」
有趣的是,FTMO 從 2015 年就開始提供自營交易服務,現在正準備推出經紀服務。不過,考慮到這個新興行業裡的公司數量,可以說自營交易將成為一個獨立的行業,而不是僅僅作為經紀公司的輔助服務。
Leverate 的 Strauss 表示:「自營交易這個概念很棒,把公司的資金和分成結合起來,同時也限制了交易者的風險。這種方法不算是小眾產品,但也不是每個交易者都適合。若放眼未來,自營交易市場有望擴大,不過,要真正蓬勃發展,它必須在適當的監管下運作。」
自營公司未來「可能性」監管事件重點整理
1. 自營公司監管現狀與趨勢
- 捷克國家銀行首次公開討論自營交易監管
- 歐盟層面正在評估潛在的新規範
- 監管機構正在研究並諮詢行業參與者
2. 自營公司監管爭議
- 部分觀點認為應與外匯差價合約經紀商同等監管
- 另一觀點認為現有商業規則已足夠,無需額外監管
- 爭議焦點在於模擬帳戶和實際交易帳戶的技術差異
3. 自營公司潛在監管重點
- 透明度:成功率、支付、流動性來源等信息披露
- 客戶保護:適合性測試、清晰定價
- 財務監管:資本要求、支付保障
- 合規審計:背景審查、AML/KYC、年度審計
- 行銷規範:確保準確性,避免誤導
4. 自營公司行業發展趨勢
- 傳統零售經紀商進入自營交易領域
- 自營交易可能發展成獨立行業,而非僅作為經紀服務的附屬
5. 自營公司未來挑戰與風險
- 判定交易挑戰通過或失敗的規則不透明
- 部分自營交易公司突然停止支付,引發投訴
參考來源:Exclusive: Czech Regulator Asserts Prop Trading Firms “May Be Subject to MiFID”